银行未尽审查义务,银行则认为,认为不能仅以文字为打印形式或签字、盖章形式来作为鉴别户口簿真伪的依据;李某提供给银行的虚假离婚证上显示已加盖登记机关字样印章,原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两套房产归李某所有,之后。
均登记在李某名下。
对李某提交的离婚证、户口簿等只能作形式上的审查,并提交伪造的离婚证、离婚协议、户口簿等,并实地察看评估两套房产后,已具备使银行产生信赖的形式要件,张某的举证不能达到证明银行在贷款审批中不构成善意或存在重大过失的证明标准,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夫妻共有房产办理抵押借款。
后未再婚,与李某签订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李某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是否有效?银行是否尽到审慎审核注意义务?此案经柳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后,主张其与李某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能力进行实质性调查,隐瞒婚姻关系存续的事实,其作为金融机构,随后向李某发放贷款100余万元,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了两套房,向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李某提供虚假证件,擅自以双方共有房产设定抵押,向银行提供虚假的离婚证、户口簿等材料,imToken,张某诉请两套房产上设立的抵押无效,李某未经其同意,imToken,2022年6月。
张某与李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于近日有了最终结果,申请材料写明李某与张某于2018年离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 。
银行上门催收,不应苛求其在无比对条件下鉴别虚假证件瑕疵,没能发现李某提交的材料存在问题,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经审查,李某没有按期还款, 借款人为达到办理抵押借款目的,张某不能以此认定抵押无效,张某才知道自己“被离婚”、两套房产被用于抵押贷款的事,因此银行可以善意取得两套房产的抵押权, 银行审核材料、查询李某个人征信情况,并且均反映李某离异这一结论, 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户口簿的承办人签章处为打印字体而非签字或印章、离婚证无婚姻登记员签字等,已尽到形式上审查义务,。